日前,在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調解工作室內,通過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和法院速裁團隊的共同努力,成功調處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
2020年,吳某退休后被單位返聘。當年年底,其在乘車外出工作的路上發(fā)生了交通事故。治療終結后,吳某被評定為工傷八級傷殘。吳某就交通事故賠償事宜提起訴訟獲賠后,與單位在工傷賠償項目上未能達成一致,引發(fā)訴訟。
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該案后,將案件分流至市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調解員發(fā)現(xiàn)案件標的額較大,時間跨度長,同時牽扯原交通事故處理結果。為更好梳理事件脈絡,調解員找到案涉交通事故承辦法官協(xié)助,查閱了原交通事故糾紛判決文書,結合已查明的事實和判決結果,制定了調解方案。
調解室內,在調解員的細致講解和有理有據(jù)的勸說下,吳某一方認可扣減已在交通事故糾紛處理過程中獲賠的相應賠償項目,聘用單位也給出了一個合理的賠償數(shù)額。最終經過幾輪磋商,雙方當事人就賠償金額、履行期限等達成一致意見,形成調解協(xié)議并簽字捺印。調解結束后,雙方當事人共同向市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法院速裁團隊第一時間對達成的協(xié)議進行審查,并制發(fā)了司法確認裁定書。至此,這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圓滿落下帷幕。
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自入駐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以來,主動融入“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xié)調、公眾參與”的社會治理大格局,積極對接中心各部門,充分利用“一體化”運行優(yōu)勢,釋放聯(lián)動合力,妥善處理涉眾、關乎民生以及歷史遺留問題等糾紛,將大部分矛盾化解在基層、消滅于未然。同時,市人民法院積極推動5家人民法庭與全區(qū)9個鎮(zhèn)(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接,依托融和法庭、法官進網(wǎng)格等載體,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聯(lián)合調解、司法確認、普法宣傳等工作。
今后,市人民法院將始終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通過優(yōu)化分流機制、加強溝通對接、完善司法保障等措施,強化訴與非訴高效銜接,為加快實現(xiàn)地方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貢獻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