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特向社會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一、概述
2020年,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大公開力度,有序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專欄8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86 條,受理書記信箱8條,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0條。
(一)政務公開落實情況
一是積極開展政策解讀。我鎮(zhèn)定期更新維護大公鎮(zhèn)人民政府網頁專欄,解讀惠民便民政策;利用政務公開欄積極公開解讀政策文件;黨政主要負責人定期接訪,向群眾解釋民生政策;黨委書記和鎮(zhèn)長主持召開會議宣講政策;接受海安市融媒體中心采訪;開辟“北部新城 幸福大公”微信公眾號,發(fā)揮新媒體作用,切實開展政策解讀等工作。
二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熱點。我鎮(zhèn)建立政策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回應機制,及時反饋市政府的輿情信息,并將反饋形成文字、圖片稿件在網站、微信平臺發(fā)布回應。
三是提高便民服務能力。完善大公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拓展服務功能,統(tǒng)籌服務資源,設置社保、民政、殘聯、計生等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掛牌上崗,明確中心負責人和窗口工作人員的具體職責,實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服務承諾、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制定便民服務考核辦法。
(二)公開制度建設情況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臺帳,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保密審查機制,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堅持“先審核、后公開”和“誰公開、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由涉及的局辦、分管領導等逐級審核把關后方可公開,從源頭上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安全和保密,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三)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鎮(zhèn)黨委、政府切實承擔起實施政務公開工作的主體責任,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從強化組織領導入手,成立大公鎮(zhèn)政務公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負責統(tǒng)籌協調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堅持把政務公開作為一項重要舉措,認真抓好落實,切實做好政務公開工作。
(四)公開渠道建設和利用情況
以市政府門戶網站為載體,建立信息發(fā)布和審核機制,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欄目內容保障工作。堅持以政府網站為主平臺,以現場查閱點、新聞等為輔助手段。鎮(zhèn)黨群局負責在政府網站上傳政務信息、微信公眾號“北部新城 幸福大公”及時更新政務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主要類別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機關簡介、政策文件、公示公告、規(guī)劃計劃、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人事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年報等應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形式有海安市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公告欄等便民渠道。
(三)開展政策解讀工作情況,政策解讀數量
我鎮(zhèn)積極開展政策解讀工作,通過微信公眾號、宣傳欄、宣傳單和短信平臺等方式及時準確將政策意圖傳遞給各單位、各村及群眾。
(四)回應社會關切情況
我鎮(zhèn)主要負責人履行好“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的職責,主動回應重大輿論關切,通過發(fā)布新聞稿、回復“市長信箱”群眾投訴件和12345平臺回復等形式回應公眾問題。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一)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數量
我鎮(zhèn)沒有接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二)受理辦理情況
我鎮(zhèn)沒有接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要求,因此無辦理答復。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內容及不予公開原因
包括:(1)涉及內部信息數據的;(2)公開后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3)經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工作部門依法確定為不公開的;(4)尚處于討論、研究或者審查過程中的政府信息,公開可能影響正常行政管理活動和行政目的實現的。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今年,我鎮(zhèn)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現在:有的信息公開不夠及時、全面,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拓展不夠,通過政務微信公開政務信息還有待加強。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強化工作責任。繼續(xù)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親自督導,分管同志具體負責、具體落實,相關部門協同配合,采取有力的措施,持續(xù)抓、抓全面。
2.抓好平臺建設。加強網絡建設,積極探索政務公開新形式,大力推行和完善電子政務,做好在線互動,運用微信等新媒體推進公開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扎實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
3.加強隊伍建設。做好人員調配,建立值班制度,定期邀請上級部門開展業(yè)務培訓,加強業(yè)務熟悉度和實操性,定期開展實踐會、交流會,通過交流,提升理論知識水平和業(yè)務能力,從而提高政務公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