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海安市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特向社會公布2019年度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事項等部分組成。
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中國海安”(http://www.thesurveillancepros.com)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海安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江蘇省海安市寧海南路88號;郵編:226600;電話:0513-88968880;傳真:0513-88969566;電子郵箱:hagabgs@163.com)。
一、總體情況
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的大力幫助和悉心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本著“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不斷完善公開內容,強化載體建設,規(guī)范辦事行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體工作如下:
1、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學習信息公開政策法規(guī)
一是為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順利開展,成立以副市長、公安局長葛志祥為組長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信息公開工作由局指揮中心(辦公室)牽頭,明確一名主任分管,指派一名專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真正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層層落實。二是及時組織全體民警認真學習新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其相關解釋,使廣大民警對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和原則、范圍和內容、方式和程序、監(jiān)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確的了解,增強了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認識,提高了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并依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的范圍和要求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加大公開力度,擴大公開范圍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涉及我局的形象和效能建設。特別是今年,新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修訂出臺后,我局多次組織全體民警學習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guī)定,明確把此項工作作為全局加強效能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要求全體民警要把此項工作作為一項基本工作抓緊、抓實。同時積極協(xié)助配合,及時上報公開內容,把政府信息網(wǎng)上公開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強機關效能建設、落實政務公開的高度上認識,增強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確保全面完成各項任務。
3、健全規(guī)章制度,加強日常管理
始終把制度建設貫穿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之中,認真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海安市公安局信息公開考核制度》、《海安市公安局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嚴格要求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發(fā)布信息時需經(jīng)保密審核后方能發(fā)布。截至目前,我局無泄密事件發(fā)生。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9年,我局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132條。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局突出重點,講求實效,創(chuàng)新形式,按照全面、準確、公開、便民的原則,不斷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在公開內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實做到重點公開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群眾最關心、社會最敏感的內容和范圍,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結合實際,在網(wǎng)站公開欄目設置了領導機構、部門職能、內設機構、工作動態(tài)、法律法規(guī)等多個欄目,主動地公開相關信息,及時更新內容,確保信息的時效性、便于群眾及時了解最新的人社信息和動態(tài),圓滿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達的目標任務?! ∫皇菍φ铡稐l例》要求,明確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公開方式、職責分工、工作時限、公開目錄?! 《墙Y合我局工作職能,調整了行政許可事項,修訂和完善了行政許可指南和工作流程。 三是通過現(xiàn)場公示、網(wǎng)上公示、建立規(guī)劃公示欄等方式,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重點的工作進行公示,多形式、多渠道、多層面地接受法律監(jiān)督、民主監(jiān)督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努力提高規(guī)劃審批的透明度。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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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規(gu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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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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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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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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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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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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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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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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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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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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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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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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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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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我局按照新《條例》規(guī)定,依法開展了依申請公開信息工作。開通了與群眾互動平臺,群眾可以通過三種渠道與我局進行信息互動,一是通過政府網(wǎng)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二是通過我局的互聯(lián)網(wǎng)站“網(wǎng)上公安局”提出建議和意見;三是直接撥打我局各屬單位對外公開的咨詢投 訴電話。2019年,我局總收到并及時向當事人公開了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14件。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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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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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 公益 組織 |
法律 服務 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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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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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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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果 |
(一)予以公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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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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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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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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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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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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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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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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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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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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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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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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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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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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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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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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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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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 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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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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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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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9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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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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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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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開覆蓋面有待于進一步擴大;二是信息公開時效性有待于進一步提高;三是網(wǎng)絡技術水平有待進一步加強。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將進一步加強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務求實效,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努力塑造親民、務實、高效的政府形象?! ?、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通過規(guī)范和完善,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事項作為公開重點,進一步梳理、規(guī)范信息公開內容,加大網(wǎng)上公開力度,全面、規(guī)范做好公開檔案資料的歸集、整理、保存工作,開創(chuà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局面?! ?、進一步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開基本原則,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工作機制。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過各種有效形式,及時、主動地把公開項目的有關情況向公眾公開。全面規(guī)范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時限、責任主體,并將應予公開的目錄和具體內容在政府門戶網(wǎng)站以及相關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公布?!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范化建設。一是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執(zhí)行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guī)定。二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統(tǒng)一要求,及時上傳相關信息資料,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報表,編制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資料等,力爭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上一個新的臺階。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0年,我局將繼續(x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對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jīng)驗、添加措施、完善不足,為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和對房管工作的廣泛監(jiān)督提供條件,努力開創(chuàng)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局面。